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0314)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上市情况 - 公司最终是否发售或配售未知[3] - 上市申请未获批准,联交所及证监会或接纳、发回或拒绝[3] 证券发售 - 公告不构成在美国等司法权区发售证券的要约[5] - 公司证券未且不会在美国公开发售[5] 公司地位 - 公司拟维持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5] 保荐人 - 公司委任华泰金融和富瑞金融为保荐人及整体协调人[7] 其他 - 投资决定应依据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的招股章程[4][5] - 若有委任或终止整体协调人变动将另行公告[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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