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0023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按上年末持股数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0]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0] - 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内和届满后半年内年转让不超25%[13] - 离婚分割减持,任内和届满后半年内各自年转不超25%[14] 信息申报与检查 - 任职等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7] 交易禁止规定 - 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4] - 6个月内反向买卖违规,收益归公司[22] - 年报等公告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18] 减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时间不超三个月[21] - 实施完毕或期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披露[22]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严重处分或交部门处罚[25] - 窗口期买卖内部通报、教育培训,收益归公司[25] 其他规定 - 持股变动达规定按法规报告披露[28] - 配偶等买卖按国家法律执行[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批准日施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