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电缆(002300) -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太阳电缆太阳电缆(SZ:002300)2026-01-15 18:01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 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部 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