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000682)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内部审计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1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内部审计检查内容及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督导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检查一次[12] 报告与公告要求 - 董事会应在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2]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流程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资料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0] 内部审计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需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8]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需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年初制定年度审计计划,3 - 5年覆盖重要单位[19] - 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下达审计通知书[19] - 审计组不少于两人[20] - 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对征求意见稿提书面意见[20] 违规处理与奖励 - 公司及所属单位制定考核和追究制度[21] - 对认真履职的内审部门及人员给予奖励[24] - 被审计单位违规,董事会或授权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理人员[24]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24] 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及下属内审部门资料保存遵守档案管理规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