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0006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东方电子东方电子(SZ:000682)2026-01-15 19:01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2] 责任追究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 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8] - 董事长等对年报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8] 差错处理 - 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差错等多种情形[6] - 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时审计部应查实原因并更正[8] 惩处规则 - 情节恶劣等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8][9][12]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等情形可从轻或免予处理[12] 其他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多种[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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