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化 - 2004 年 7 月 1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70 万股,7 月 26 日在深交所上市[6] - 2004 年 7 月 9 日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加到 8000 万股[14] - 2005 年 4 月 13 日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加到 9600 万股[14] - 2005 年 11 月 4 日股权分置改革后,总股本不变为 9600 万股[15] - 2006 年 4 月 7 日利润分配后,总股本增加到 14400 万股[15] - 2007 年 4 月 4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增加至 16500 万股[15] - 2008 年 5 月 28 日实施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后,总股本由 1.65 亿股增加至 3.3 亿股[16] - 2015 年 6 月 25 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总股本由 3.3 亿股增加至 4.29 亿股[16] - 2021 年 8 月非公开发行新股后,总股本增加至 4.52662256 亿股[16] - 2023 年 5 月授予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增加至 4.56870256 亿股[16] - 2025 年 6 月 10 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减少至 4.5680331 亿股[17] - 2025 年 6 月 19 日再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减少至 4.55425988 亿股[17] 股份转让与股东权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 25%[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诉讼或以自己名义诉讼[3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等情形,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 2 日内发补充通知[44] - 年度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5]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 7 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6]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 1/2 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 2/3 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3]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3][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81] - 董事会决定年度累计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关联交易除外)[83] - 董事会决定年度累计金额在 2 亿元以上、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资产抵押事项(关联交易除外)[83] - 董事会决定年度借款总额(含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在 3 亿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30%以下的借贷合同[83] - 董事会决定担保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单笔担保额在 2 亿元以内的担保事项(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除外)[84] - 董事会决定年度交易总额在 1 亿元以内的委托理财合同(含委托贷款)[84] - 董事会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累计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下的关联交易[84] - 董事会决定年度累计金额在 1 亿元以上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 2 个月内披露中报[106]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108]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08] - 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份分配不低于 1 股[112] - 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5%,影响现金分红条件[113]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 10%,且现金分红占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 20%[114]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114]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11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 1 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0][12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 60 天通知[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30 日内公告,债权人 30 日(接到通知)或 45 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5][126] - 持有公司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9]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129]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 15 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9]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60 日内公告,债权人 30 日(接到通知)或 45 日(未接到通知)内申报债权[131]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24] - 收购方独立或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 5%(含)以上股份时应向国防科技工业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超出 5%以上股份在股东会上无表决权[134]
航天电器(002025) -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