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
恒生电子恒生电子(SH:600570)2026-01-15 19:3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为应披露定期报告[12]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披露[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12]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特殊规定除外[13] 信息报告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份增减变化需报告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增减等情况需报告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 重大事件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时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23] 责任与义务 - 董事会负责实施信息披露制度,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25] -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6] - 通过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7]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负主要责任[29] 报告发布流程 - 定期报告经总经理等编制、审计委员会审议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后发布[31] - 临时报告由相关人员通报信息,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经董事长批准后发布[32] 信息管理与保密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重大事件触及特定时点后及时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34]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在知悉信息2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3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8]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审批,提供保密提示函[38] - 外部单位保密不当致信息泄露,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38]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失职违规者视情节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需担责[40] - 信息报告义务人违规行为包括未报告、泄漏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41]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41] - 股东等未配合信息披露或非法要求内幕信息,公司可申请监管[41] - 公司部门等未依规信息监控披露致处罚,将处罚责任人[41] 其他制度 -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监督机制[43]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4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45] - 原相关信息管理制度同时废止[45]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实施和修订信息披露工作规范[46] - 报送材料属内幕信息,提示接收单位严格管理和保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