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600570)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1月制定)
恒生电子恒生电子(SH:600570)2026-01-15 19:31

子公司治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投资企业为子公司[2] - 子公司应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5] - 公司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12] 财务与资金管理 - 子公司应制订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8]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借资金、提供担保和抵押资产[8]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8] 报告与审计 - 子公司应编制年度工作报告、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报告[10] - 公司有权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16] - 子公司应按规定向公司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18] 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批准程序[10] - 公司出现股东权益为负值等多种重大事项需关注[19] - 子公司发生交易需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报告[20] 其他制度 - 子公司可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制订自身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22] - 子公司董监高不能履职尽责需承担相应责任[22]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实施细则[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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