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违规情况 - 公司内控不完善,销售等管理执行不到位,募资制度不健全[1] - 2024年半年度提前确认营收,半年报披露不准确[2] - 董事长等三人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2] 监管措施 - 宁波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3] - 对相关人员监管谈话并记入诚信档案[3] 后续要求 - 公司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3] - 相关人员10个工作日内接受监管谈话[3] 救济途径 - 不服可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复议[3] - 不服可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3] 影响说明 - 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