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4][5]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 30 万以上需及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 300 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需及时披露[8]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中,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且金额大于 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中,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且大于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年度计划外关联交易中,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长专题会审议[13] - 年度计划外关联交易中,总额达到 5000 万元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与关联人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4] 重大关联交易 - 单项交易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15] 审议规则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8]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2]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适用关联交易披露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 12 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3]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可比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无法按原则定价需披露定价原则及方法并说明公允性[25] 规定施行 -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晨股证投〔2023〕8 号)同时废止[28]
航天晨光(600501) -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