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30000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汉威科技汉威科技(SZ:300007)2026-01-16 20:3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战略委员会委员辞任导致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本工作制 度规定的,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继续履行相 关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1 名,另设副 组长 1 名。 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