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0009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5] 任期与职权 - 委员任期自本届董事会选举任职起至下一届董事会选举新成员止[8]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主任空缺且无代行人选时,暂停行使职权[6] 方案审批 - 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业绩考核体系与指标提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9] - 董事和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9]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9] 会议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3] - 定期会议提前5天、临时会议提前3天发通知[14] - 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8]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生效[19] 其他事项 - 主任在会议决议生效后二日内将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22]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存档期限不得少于十年[24] - 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6] - 委员可在闭会期间跟踪业绩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向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28][29] -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