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00099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皇台酒业皇台酒业(SZ:000995)2026-01-16 20:46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4]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选独立董事,选票数=持股数×应选人数,且只能投给候选人[8] - 累积投票制下选非独立董事,选票数=持股数×应选人数,且只能投给候选人[8] - 候选人数多于应选董事时,所选人数不得超应选人数,否则选票作废[8] - 所投选票数总和不得超有权取得数,否则作废,等于或少于则有效[8]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1] - 获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多者当选[11] 再次选举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对未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11] - 第二轮仍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1] - 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且为最少,全部当选超应选人数,对其进行第二轮选举[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