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基本信息 - 评估报告编号为京坤评报字[2025]1172号[3] -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0月31日[17] - 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17] -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算起[19] -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5年12月4日[58] 评估对象与范围 - 评估对象为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办公用房地产市场价值[16] - 评估范围为长春市延安大路办公用房地产,面积3018.28㎡,原值2773.98万元,净值716.83万元[17] 相关方信息 - 委托人为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16] - 委托人二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4360984亿元[23] - 产权持有人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24] - 评估机构为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于2007年11月06日[61] 评估结果 - 评估结论为2500.64万元[5] - 评估增值额为1783.81万元,增值变动幅度为98.834%[19] 评估方法与依据 - 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19] - 经济行为依据包含《关于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产处置工作的请示》吉森财宗字(2025) 1号等[33] - 法律法规依据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33][34] - 评估准则依据有《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35][37] 房地产情况 - 委估房地产建成于1965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8年10月22日[28] - 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办公楼所有权份额为48.33%[30] - 委估房地产用途为企业办公,紧临延安大街,处于红旗街商圈边缘[74][77]
泉阳泉(600189) - 《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