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600004)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白云机场白云机场(SH:600004)2026-01-19 16:00

案件判决 - 公司子公司二号航管公司为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2] -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终审判决[3][5] 费用负担 - 二审案件受理费2,090,944.35元由广州德高空港广告有限公司负担[4] 影响说明 - 按会计准则处理,利润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6] - 判决对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6] 其他情况 - 截至公告日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