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铺黄金(0618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老铺黄金老铺黄金(HK:06181)2026-01-19 18:02

人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最少由三名董事组成[3] - 委员由特定人员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委任[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5] - 下设投资评审组,主席任组长[5] - 秘书由公司秘书等担任或委任他人[5] 职责与权限 - 负责研究长期战略、重大决策及ESG管理并提建议[3][5]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7] - 可在职责内寻求公司资料[7]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0] 会议规则 - 可不经召集书面决议,规定人数签署生效[9]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有现场和通讯表决[10]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10]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其他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12]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2]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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