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688123) - 聚辰股份股东通讯政策(草案)(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
(草案) (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原则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 第一条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致力向本公司股东 (以下简称"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包括潜在投资者)提供均衡及容易理 解的本公司数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应负责: (一)与股东持续保持对话及鼓励彼等与本公司积极沟通; (二)制定本股东通讯政策及定期检讨本政策以确保其成效。 第二章 目的 第三条 本政策旨在: (一)促进与股东及其他持份者(如涉及)的有效沟通; (二)鼓励股东积极与本公司建立密切关系;及促使股东有效地行使其作为 股东的权利。 第三章 沟通渠道 第四条 公司通讯 1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 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下列文件: 1、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 2、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