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股份(688123) - 聚辰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草案)(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后适用)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草案) (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公 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