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化(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细则
人员设置 -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3] 任职规定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13]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3] - 有犯罪等多种情形不得担任总经理[11][12] -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经理层[14] 辞职与报告 - 总经理及高管辞职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13]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战略执行等情况[18] - 公司特定情形总经理及时报告董事会[19] - 总经理年初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26] - 经理层副职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分管工作[30] 议事决策 - 经理层议事方式有总经理办公会等[15] - 总经理办公会半数以上成员到会可召开[19] - 四种情形应召开临时办公会[21] 考核与监督 - 经理层业绩考核由董事会组织实施[29] - 经理层接受职工民主监督[31] 实施细则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