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301353) -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普莱得普莱得(SZ:301353)2026-01-19 18:31

股权激励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予日起未超10年[2] - 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2] - 规定事项完整[2] 绩效考核 - 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3] - 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实际,利于提升竞争力[3] - 已说明指标科学性和合理性[3] 财务审计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限制性股票 - 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4]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总额50%[4] 其他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损股东利益[4]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4]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担责[5] - 公司为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 - 文件日期为2026年1月19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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