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3001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以上须为独立董事[4] 召集人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全体委员的1/2以上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5]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于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关联议题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关联议题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时,应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16]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9] - 议事规则与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并及时修订[19]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