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股份(300715)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凯伦股份凯伦股份(SZ:300715)2026-01-19 19:46

股权激励条件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财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要求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禁入[2] 审议与合规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37] - 律师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且计划合规[38]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38]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