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601619)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 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陈波先生、赵继伟先生、杨宁先生、巨新团 先生、吴春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 能力和职业素质,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 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文亮先生、柳向阳先生、米 文莉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