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1年11月29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8] - 2021年12月1 - 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8] - 2021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8] - 2021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复[9] - 2021年12月22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9] - 2022年1月4 - 5日,公司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0] - 2022年1月24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10] - 2022年1月26日,公司披露首次授予结果公告[10] 限制性股票变动 - 2023年对4名激励对象8.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调整后回购价格为1.97元/股[11][12][14] - 2024年2月2日,396名激励对象的524.8188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13] - 2024年对32名激励对象104.197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97元/股,已完成90.4972万股注销,剩余13.7万股待办[14] - 2024年11月26日,18名激励对象的44.781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15] - 2025年2月17日,373名激励对象的484.9614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15] - 2025年对28名激励对象40.962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81元/股(退休激励对象持有的为1.9866元/股含利息),首次授予部分为2.44元/股[16][17] - 2025年11月28日,17名激励对象的39.910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17] - 2026年,324名激励对象的447.6712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18] 业绩考核与解锁 - 2024年扣非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率为60%且不低于同行业均值17.80%[21] - 2024年度公司剔除非公开发行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非)为9.74%,不低于9.1%且高于同行业均值2.34%[21] - 2024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较上一年度增长率为43.09%,不低于30%[21] - 31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个人解锁系数为100%[21] - 1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个人解锁系数为60%[21] - 40名激励对象因所属子公司未达成指标或个人绩效不称职,个人解锁系数为0%[21] - 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不符合标准,后续将被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1]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4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21]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非)≥9.1%[21]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4年研发经费投入增长率较上一年度不低于30%[21] 激励对象情况 - 本次32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7.67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4%[23]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40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45.6万股限制性股票[23] - 公司已向31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23] - 本次40名激励对象因所属子公司(或部门)未达成指标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4] - 本次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4] - 9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4.20万股,本次可解锁66.0280万股,占比34%[23] - 315名核心管理/骨干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9.20万股,本次可解锁381.6432万股,占比33%[23] - 所有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43.40万股,本次可解锁447.6712万股,占比33%[23] 其他条件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0]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0]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0] - 公司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20] - 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制度健全[20] - 公司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20]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0]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20] - 激励对象未出现《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情形[20] - 激励对象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20] 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19]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于2026年1月24日届满[19]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5] - 公司应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事宜[26]
南京医药(600713)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