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3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社会公众股2000万股,法人股500万股[8] - 1993年10月28日,2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03,108,541元[9] - 公司营业期限为1991年6月13日至2046年10月11日[9]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03,108,541股,均为普通股[15]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下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或直接起诉[29][30]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份[38] 担保与重大事项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40]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84] -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8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9]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4] - 公司党委设委员若干名,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20] -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程序决定[122]
红太阳(000525) - 公司章程(2026年1月20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