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002069) -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獐子岛獐子岛(SZ:002069)2026-01-20 17: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2026〕 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德伟、阎忠吉: 经查,2025 年 12 月 10 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公 司)对参股公司大连普冷獐子岛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到期未能收回,你 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 2026 年 1 月 15 日才披露 上述逾期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6-02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226 号) 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三)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獐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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