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章程(2026年修订)
华鑫股份华鑫股份(SH:600621)2026-01-20 17:46

公司股份 - 1992年5月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99.3万股,12月2日上市[2]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0,899,292元[3] - 成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50,993,000股,每股面值1元[7] - 2017年5月重大资产置换后普通股总数为1,060,899,292股[7]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3]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必要时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6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3]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9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92] - 本章程自2026年1月20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