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0022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听 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授予数量、授予日期、 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 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公司制定了《考核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