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6885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
瑞联新材瑞联新材(SH:688550)2026-01-20 19:1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 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 个人业绩完成情况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相协调;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