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6885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瑞联新材瑞联新材(SH:688550)2026-01-20 19:1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 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 业人员。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选任 及罢免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完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 规则》)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并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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