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300683) - 关联交易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公司关联人包括符合相关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人[4]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8] - 关连交易包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购入或出售资产等八类交易[10] 关联交易规则 - 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不得要求公司垫支费用,公司不得拆借资金给关联人[11] - 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4]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等交易,经程序后披露[21] - 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等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担保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19]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按国家价格、指导价等原则确定[27] - 交易价格应在协议中明确,按约定支付[27] - 协议基准价格有效期届满可重新调整[2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30] - 制度规定冲突或未规定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30] - 制度修改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