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1,920,000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1,441,055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6,000万股,已发行371,441,055股[11][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持有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提起诉讼[24] - 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提议,审计委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4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5] - 涉及分拆子公司上市、撤回深交所上市等提案,除2/3以上通过外,还需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2/3以上通过[55]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57] - 关联交易事项,股东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58][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59]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6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3]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等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7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占比不同情况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75][7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由股东会审议[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77] 其他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89]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相关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84][8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9] -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90]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9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91]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9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数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1]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103]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5000万元[104] - 公司单一年度实施现金分红,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5] -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7]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8]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18][119][12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4]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24]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25]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27]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3]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 公司章程(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