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美股份(60373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凌云)
岱美股份岱美股份(SH:603730)2026-01-21 16:0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候选人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5] 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无独立性[3] 不良纪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4]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4] 其他限制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