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 - 章程
奇德新材奇德新材(SZ:300995)2026-01-21 16:3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2104万股,5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4146860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41468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多种方式,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程序办理[20][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条件限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25][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请求诉讼[32][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9] 独立董事与各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8][120]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23]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13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38]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股东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40][14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需提前20天通知[150][151][15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2][163] - 持有公司10%表决权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66]

奇德新材(300995) - 章程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