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 - 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滨海能源滨海能源(SZ:000695)2026-01-21 17:00

致: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5:00 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6 号院旭阳大厦 1 号(东)楼 8 层东侧第二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以及根据上述决议内容 刊登的公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同时听取了公司及相关人员就有关事 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 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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