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慕士(001234) - 公司章程(2026年1月)
泰慕士泰慕士(SZ:001234)2026-01-21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666.67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941.37万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941.3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东与股权 - 陆彪、杨敏分别认购108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13.50%[18] - 高军认购240万股,持股比例为3.00%[18] - 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4800万股,持股比例为60.00%[18] - 南通泰然、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分别认购40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5.00%[1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3]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3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7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人,董事长1人,董事任期三年[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8]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董事,特殊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11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138]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13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8]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13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0%[16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2]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与解散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8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5]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88,189]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9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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