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688667) - 菱电电控公司章程(2026年1月)
菱电电控菱电电控(SH:688667)2026-01-21 17: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695457元,股份总数为52695497股,均为普通股[8][14] 股东与股权 - 公司变更设立时王和平、龚本和、吴章华等股东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2] 公司治理与会议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担保等事项有条件和决议要求[43][46][68][7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年度股东会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每年召开一次[4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和任期规定[83][84]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3]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任职有资格和人数要求[111][114][9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5] 总经理与财务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6]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度财报[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6] 利润分配 - 符合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有比例要求[135][137]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38]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56][158][159]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5] - 公司解散清算时董事应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166][168] 章程生效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6年1月21日生效[17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