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8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501,513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348,501,513股,全部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2]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要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2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0]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32]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董事人数不足六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7]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详细资料[4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7]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8] 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除外)提名要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且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股东或(上届)董事会可提名[60][6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61]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6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8] - 董事最低得票数要求:不低于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6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7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4]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一百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78] -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118]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随即召开[11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1]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或半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元等条件,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且速动比率不低于0.8,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5000万元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0%[10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应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应达20%[106][107]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07]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制订和修改需经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07][10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成员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批准,且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9]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财务报告[10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三十天通知[113][114]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项事项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11]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119]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19][120][121]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9][120][12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在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25]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5]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12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126] - 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26] - 章程修改需主管机关审批的报其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32]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主管机关意见修改章程[132] - 章程修改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公告[132] - 董事会可制订不抵触章程的细则[134] - 不同版本章程有歧义时以淄博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134] - 章程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134]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34]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134]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135]
山东赫达(002810) - 公司章程(20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