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002572) -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
索菲亚索菲亚(SZ:002572)2026-01-21 1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首次发行1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96304.7164万元,股份总数96304.7164万股,均为普通股[7] - 公司发起人为江淦钧、柯建生,各认购1500万股,设立时发行3000万股,每股金额1元[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3] - 股东对违法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0][5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11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2]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113][114] 交易相关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8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等6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相关交易及审计或评估报告[1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6]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77]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2/3以上(含)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80] 其他事项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8]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85] -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