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301042) -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 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下列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1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