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002294) -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涵盖国际贸易等业务活动[2] 责任分配 - 董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最终责任,审计委员会承担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实施责任[7] - 内审部门为洗钱风险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各业务部门担当直接责任[8][9] 制度建设 - 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制度,评估流程要有可稽核性或可追溯性,可委托第三方评估[11] - 建立并完善洗钱风险应急方案,应对重大洗钱风险等紧急状况[11] - 建立与洗钱风险匹配的监测标准,有责任报告可疑交易[14] - 反洗钱制度应涵盖法规要求并与业务适应,法规或业务变化时及时更新[11] 尽职调查 - 前线销售员工在可疑或大额交易时对客户、经销商尽职调查[13] - 业务部门员工在可疑交易等三种情况下对供应商或其他交易方尽职调查[13][14] - 高风险、中等风险交易方分别至少每年、每两年接受一次复核,受益所有人或控制人变化时也需调查[14] 报告机制 - 建立内部汇报机制,员工对洗钱等行为有怀疑时应提交内部可疑交易报告[15] - 委任洗钱报告主任,有权决定是否向监管或执法机构提交报告[15] - 每月向高级管理层、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制裁合规情况[25] 其他措施 - 客户和交易方的交易回顾每年进行一次[15] - 向员工提供持续培训,向特定人员提供复修培训[16] - 建立反洗钱奖惩机制,对相关员工进行奖惩[16] - 业务部门员工建立关系时需对特定对象根据制裁数据库进行筛查[18] - 涉及敏感国家、交易对象等业务需额外审批或专项评估[22] - 严禁未经审批与特定名单上对象交易[23] - 所有与洗钱和经济制裁相关筛查记录保存至少5年[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