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 - 安孚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五层 邮编:230041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615 65609815 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6)承义法字第 00005 号 致: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安 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的委托,指派司慧、张亘律 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安孚科技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是由安孚科技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提前十五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上。本次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