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600101) -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余丽霞)
候选人资格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1] - 任职资格符合多项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要求[1] 持股与亲属情况 - 不属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情形[3] - 不属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情形[3] 合规情况 - 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4] - 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兼职与任职时长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5] 承诺事项 - 承诺任职期间遵守法规、接受监管并独立履职[6] - 承诺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