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钨装备江钨装备(SH:600397)2026-01-22 18:0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审议披露[13] -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4] - 总经理初审必要的关联交易,部门三日内制作报告草拟协议[18] - 未达标准关联交易总经理决定,超权限三日内上报[18] - 重大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关联担保审批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经非关联董事同意提交股东会[23] - 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参照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23]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5][26]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涉及收购等按证监会文件履行程序[27] - 重大变化关联交易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31]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34][35]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披露[35] - 溢价超100%购买资产未获承诺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36] - 特定交易可免予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7][38] - 关联交易协议可补充、终止或修改[40][41] - 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及占用转移资源[40][41][42] - 关联交易违规追究责任,涉刑追究刑事责任[4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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