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钨装备江钨装备(SH:600397)2026-01-22 18: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8] -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9] 提名流程 - 股东提名非职工董事,需在召开董事会前二十日前提交相关资料给提名委员会[11] - 董事会提名公司非职工董事(独立董事)、总经理,应在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和相关材料[11] -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相关部门提供候选人详细资料,提交提名委员会审查[12] 会议相关 -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委员[16]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19] - 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有权撤销其委员职务[21] - 提名委员会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提名委员会审议关联事项,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委员不足3人应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其他 -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和决议应按《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要求确定内容范围,并写明关联委员未参加表决情况[25] - 与会委员应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5] - 提名委员会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5] - 提名委员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10年[25] -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7]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27]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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