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多种情形下不得转让[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 [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2] 股份转让流程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需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需2个交易日披露[8] 禁买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2] - 12月31日前制定下一年度定期报告披露计划时间表并注明禁买区间[16] - 定期报告公告30日前、业绩预告和快报公告10日前书面通知禁买区间[16] - 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书面通知董事和高管禁买股票[1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5]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未执行可起诉[16] - 董事会不执行,责任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6]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由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处罚[18] - 董事和高管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以其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