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钨装备(600397) -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10] - 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程序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包括述职、评价和提报酬奖励方式并报董事会[1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 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审议关联事项关联委员回避,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档案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10年[2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