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一股份(6888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强一股份强一股份(SH:688809)2026-01-22 18:46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及《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 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加强 与投资者的沟通,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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