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一股份(68880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 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对本制度第三条所述之公司或部门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 部审计监督。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 规要求,维护包括中小投资者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公司依法实行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