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30006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1月)
天龙集团天龙集团(SZ:300063)2026-01-22 20:01

信息报告范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6] - 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超500万元需报告[15]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超50%需报告[16]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18] - 收到政府部门限期治理等决定通知需报告[19] - 获得政府补贴100万元以上需报告[2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等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辞职或变动需报告[20]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报告[16] -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需报告[17] - 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重大事项需报告[17] - 证券期货投资收益正负1000万元以上可能影响公司资产等[21]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3]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9]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9] - 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为内部信息报告直接责任人[29] 信息报告时间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需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当日内[30] 违规处理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括不报告信息、未及时报告等情形[33] - 重大信息应上报未上报或内容不准确,追究责任人责任[33] - 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披露重大信息,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33]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需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34]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规定处罚[3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3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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